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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铁路公司和海关总署要求预先通知出口产品信息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4-10-14 18:15:08    文字:【】【】【
摘要:俄罗斯铁路公司和海关总署要求预先通知出口产品信息

数据可以通过电子形式由出口商通过门户网站或是从国外铁路管理机构提供。未按照预先通知海关部门的指定数量和指定日期到达的货物,将被列入风险区。


远东海关管理局海关监管部负责人弗拉基米尔·捷列梅茨基表示,自10月1日起利益相关人士(授权经营者、海关代表、承运人、有权拥有、使用或处置货物的人)应当在货物到达至少4小时前,向领土上设有通过海关联盟海关边境的货物流动地点的海关联盟成员国的承运方,预先提供所必要的商品信息。


承运方从利益相关人士处获取上述信息,并对其进行整合。依靠铁路向海关联盟的单一关税区运输货物的承运方,包括海关承运人,应当在货物通过海关联盟海关边境前至少2小时,向海关机构预先提供信息。


如果预先提供的包含有商业、运输和其他文件的资料和数据之间并不矛盾,那么预先提供的信息可以作为中转报关的电子副本。远东铁路管理局已经检查了海关部门为实施铁路运输预先信息通知所做的技术准备。俄罗斯铁路公司制定了专门的门户网站,用于直接向铁路承运人预先提供信息。该公司负责整合并向海关部门提供预先信息。


分析表明,远东地区铁路运输预先信息通知的使用呈现积极态势。2014年初,依靠铁路运输方式进入海关联盟海关区域的货物使用预先通知技术报告货物到达的比例为29%,9月20日已为100%。


同时根据部门指令草案,联邦海关总署计划依靠预先信息通知简化个人汽车临时进口的程序。外国公民有权暂时向海关联盟单一关税区进口在境外注册的车辆,在其短暂停留期间供个人使用并得到关税豁免,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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